新冠疫苗接种是当前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最有效的防控措施。为尽快筑牢抗疫防线,努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中堡镇将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与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相结合,多举措并举,持续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。 组织有力,宣传到位有保障 主要领导带头,镇村干部下沉到每家每户,深入开展疫苗接种宣传指导、摸排登记、排忧解惑等工作。通过“智慧音箱”、LED屏等媒体持续循环播放疫苗接种相关文件和最新精神,深入宣传疫苗接种的科学性、重要性、必要性和安全性,切实提高疫苗接种的覆盖率。 精准对接,接种有序有保障 为确保疫苗接种工作有序开展,中堡镇将镇村领导干部、派出所及卫生院等工作人员分成车辆引导组、秩序管控组、应急医疗保障组、接种组等。各组各司其职,为来接种的群众进行预检登记、测体温、维持秩序、接种疫苗等工作,接种现场秩序井然。 服务到家,后勤服务有保障 在接种处增设留观区,搭建帐篷,为接种后留观的群众挡风遮雨;设立警示带、隔离带,在出入口进行指示引导;在等待区和留观区提供饮用水、点心,全力做好后勤保障工作;对路程较远以及行动不便的群众安排专车进行接送,打消群众顾虑,打通疫苗接种服务的“最后一米”。 截止8月4日,中堡镇18周岁以上人群共接种剂次,其中完成两剂接种剂次,疫苗接种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。接种疫苗不仅是保护自己,更是对家人及周围人群的保护。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,积极主动接种疫苗,共同构建新冠肺炎免疫屏障! 中堡镇新冠疫苗接种有关事项公告 一、接种时间 本周接种时间: 周五全天(8月6日,农历六月廿八)周日全天(8月8日,农历七月初一)接种时间:上午8点—11点半,下午2点半—5点半。 二、接种对象 1.年满12周岁还未接种第一剂新冠疫苗的人员; 2.已接种第一剂疫苗且间隔21天以上未接种第二剂疫苗的人员。 周四可接种第二针人员时间范围(7月14号(农历六月初五)前已接种第一针人员); 周日可接种第二针人员时间范围(7月17号(农历六月初八)前已接种第一针人员)。 3.周一开放第一针接种、第二针和12-17周岁人员(在校生听从学校安排接种,未在学校就学则由村干部通知接种,需要由家长陪同!请带好身份证,还未办理身份证则带好户口本) 4.12-17周岁人员预约流程如下图: 三、接种地点 中堡镇卫生院门诊二楼 四、注意事项 1.各村要逐人通知18周岁以上适宜接种人员参加接种;第一剂接种时间达21天以上人员尽快按村两委或短信通知接种第二剂; 2.接种对象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戴好口罩; 3.在卫生院接种流程:在一楼大坪领取接种顺序号码→在号码票上写上联系方式→根据工作人员提示按批次到二楼大厅登记→登记时须阅知并签好《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知情同意书》(卫生院工作人员会提供)→登记好去二楼接种室接种→接种完成后在一楼留观30分钟后方可离开; 4.全程佩戴口罩,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,有序排队,避免扎堆、拥挤;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和注意事项指引 可以接种的情况1、已知对尘螨、食物(鸡蛋、花生、海鲜、芒果)、花粉、酒精、青霉素、头孢或者其他药物过敏,可以接种。 2、患有心脏病、冠心病,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,不是急性发作期,可以接种。 3、健康状况稳定,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人群,建议接种。 4、高血压药物控制稳定,血压低于/mmHg,可以接种。 5、糖尿病药物控制稳定,空腹血糖≤13.9mmol/L,无急性并发症(酮症酸中毒、高渗状态、乳酸酸中毒),可以接种。 6、甲减患者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(优甲乐),甲功正常,可以接种。 7、慢性湿疹没有明显发作,且处于非治疗阶段,可以接种。 8、慢性荨麻疹当前症状不明显,且处于非治疗阶段,可以接种。 9、慢性鼻炎、慢性咽炎症状不明显,可以接种。 10、慢性肝炎非治疗阶段,肝功正常,可以接种。 11、肺结核不是活动期,可以接种。 12、银屑病非脓疱型等急性类型,处于非治疗阶段,可以接种。 13、白癜风处于非治疗阶段,可以接种。 14、慢阻肺非急性发作期,无明显咳喘,可以接种。 15、强直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表现,且炎症指标无明显异常可以接种。 16、抑郁症药物控制良好,生活工作如常,可以接种。 17、精神疾病患者,病情稳定,可以接种。 18、用于治疗糖尿病的各种药物(包括注射胰岛素),均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。 19、免疫系统疾病(系统性红斑狼疮、类风湿关节炎、干燥综合征等等)总体原则是谨慎接种。一般情况下,在病情稳定时可以接种新冠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。 20、恶性肿瘤术后超过三年,不再进行放化疗;肾病综合征;肾移植后吃免疫抑制药物;艾滋病患者、HIV感染者,建议接种灭活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。 21、阴道炎,尿道炎等泌尿系统感染,无发热,处于非治疗阶段,可以接种。 22、单纯腹泻,无发热,每日不超过三次,可以接种。 23、心脏病、支架、搭桥、安装起搏器,术后恢复正常,可以接种。 24、器官移植术后,恢复良好,体征平稳,建议用新冠灭活疫苗。 25、脑梗塞治愈者,或有后遗症(且病情稳定、血压控制平稳)者,可以接种。 26、阑尾炎术后、人工流产术后,身体恢复良好,没有其他不适的话,可以接种。 27、骨折、外伤,无感染发热,可以接种。 28、备孕期、哺乳期可以接种,哺乳期可继续哺乳。 29、男性不存在因备孕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问题。 30、月经期可以接种。 31、侏儒症可以接种。 暂缓接种的情况1、任何原因(感冒、伤口感染、局部炎症)引起的发热(腋下体温≥37.3℃),暂缓接种。 2、痛风发作、重感冒、心梗、脑梗等疾病急性发作期,暂缓接种。 3、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,正在进行化疗、放疗期间,暂缓接种。 4、头痛,头晕,恶心,呕吐,胸闷,胃部不适等,暂缓接种,查明原因再考虑是否接种。 5、荨麻疹发作期,有皮肤瘙痒症状,暂缓接种。 6、诺如病毒或其它病毒引起的急性腹泻,暂缓接种。 不可以接种的情况1、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(如横贯性脊髓炎、格林巴利综合症、脱髓鞘疾病等),不能接种。 2、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(如急性过敏反应、血管神经性水肿、呼吸困难等),不能接种。 3、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,灭活新冠病毒疫苗辅料主要包括:磷酸氢二钠、氯化钠、磷酸二氢钠、氢氧化铝。 4、正在发热者,或患急性疾病,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,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。 5、妊娠期妇女不能接种。 6、患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的,不能接种。 其他情况1、接种后发现怀孕不需要终止妊娠,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。 2、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,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。 3、新冠病毒疫苗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。其他疫苗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天。 4、任何情况下,当因动物致伤、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、破伤风疫苗、狂犬病免疫球蛋白、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时,不考虑间隔,优先接种上述疫苗和免疫球蛋白。 5、如果先接种了狂犬疫苗、破伤风疫苗、狂犬病免疫球蛋白、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等,需先完成上述疫苗最后一针接种,间隔14天后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。 6、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,以免影响疫苗免疫效果。 7、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(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),在充分告知基础上,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新冠病毒疫苗。 8、在疫苗接种前无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。 9、接种后不建议常规检测抗体作为免疫成功与否的依据。 10、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。如遇当地疫苗无法继续供应、或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,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,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。 11、新冠灭活疫苗需要接种2剂,未按免疫程序完成者,建议尽早补种。免疫程序无需重新开始,补种完成相应剂次即可。 12、新冠灭活疫苗在14-21天完成2剂接种的,无需补种。 13、现阶段暂不推荐加强免疫。新冠灭活疫苗按照免疫程序完成两剂次,不再加强。 14、其他情况请咨询接种点医生。 15、没有上臂人员,可以在大腿前外侧中部,肌内注射。 供稿:方江南 编辑:方江南 审核:钟华清、兰长平 武平中堡中堡有您|幸福永远 |